公司以员工披露工资信息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不合理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3 13:51) 点击:40 |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网友咨询: 公司以员工披露工资信息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不合理? 律师解答: 有关员工泄露工资或者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的情况屡屡发生,公司的理由是,员工泄露工资或者打听其他同事工资,严重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认为,只有在企业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员工泄露工资或者打听同事工资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的情况下,企业据此开除员工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合法解除。 律师补充: 公司以员工披露工资信息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举证证明员工存在泄露工资的行为,除非有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记录或录音等有明确痕迹的证据能够证明员工存在泄露工资的行为,否则,一旦员工否认,用人单位则会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公司证明存在泄露行为的,还应证明有合法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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