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应该马上结算工资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5 13:07) 点击:41 |
试用期被辞退是一件让人很不愉快的事情,不仅对于个人的自尊心有影响,还可能导致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试用期被辞退后工资怎么结算呢? 网友咨询: 试用期被辞退应该马上结算工资吗? 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试用期被辞退应该马上结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而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可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其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 试用期被辞退后的工资结算,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果雇主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结算工资,应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 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对对方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 但是,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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