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休了产假还有权休当年年假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5 13:20) 点击:21 |
产假和年休假都属于法律明确规定职工享有的休假权,休完产假后能否再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成为很多女性关心的问题。 网友咨询: 劳动者休了产假还有权休当年年假吗? 律师解答: 对怀孕女职工而言,可以既享受年假也享受产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律师解析: 依法休产假是怀有孩子的女性工作人员的基本权利。依法休产假是法律赋予怀孕女职工的特殊权利,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口不准休产假。不准休产假就是违法劳动法的。 法定年休假,是指对一个企业、单位对公司内符合休年假条件的员工允许休息规定的时间,这个时间事公司规定的天数,在这个时间段内休息,可以享受带薪休假。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期。劳动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在单位内职工连续工作1年,都是可以享受年假且带薪休息。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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