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不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5 13:26) 点击:60 |
劳动者在初入单位就职时,会经过一段试用期,很多用人单位会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不过,根据法律的规定,试用期不签合同违法吗? 网友咨询: 试用期可不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律师解析: 不少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存在误解,除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外,还存在随意或变相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内不支付工资、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除可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以及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外,试用期内劳动者与其他正常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者权利义务基本一致,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因此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期限,并且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不能“任性”,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的义务,而不能以在试用期内为由随意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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